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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中专部(湖北省艺术学校)专业

授课学校:湖北省艺术学校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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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湖北省艺术学校招生专业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中专部(湖北省艺术学校)招生专业: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绘画、戏剧表演、舞蹈表演。

招生专业说明

1.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专业

近两年来,中专毕业生通过高考考入北京舞蹈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等国内一流院校的比例达到20%左右,考入广西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广州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等专业院校的比例达到70%左右。高考升学率90%以上。

依据现今社会行业对舞蹈表演专业人才的需求,结合国内外专业舞蹈院校、专业舞蹈院团对舞蹈人才的要求,人才培养方案重点以“专业技能课程——专业理论课程——实践课程”相结合的链条性课程模块,以此构架知识和能力结构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形成“教、学、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良好舞台表现能力的舞蹈表演专门人才。

2.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为首批国家民族文化传承与示范专业,省级重点专业。在国内同类专业中率先进行教学改革,近五年来,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2009年,被省教育厅作为重点专业立项建设,2012年,专业改革方案获湖北省第七届高校教学成果(政府奖),同年被教育部、文化部指定为国家级民族文化示范专业。2013年,获批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历年来,毕业生考入中国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广州星海音乐学院、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等专业院校的比例达到80%左右,高考升学率100%。

3.声乐表演

注重声乐演唱技巧与舞台表演能力相结合,配合钢琴、形体、台词等课程全面发展学生的舞台表演能力,积极探索并实践“教、学、演”一体的教学模式,强调学练结合,注重舞台实践,确保学生专业能力全面发展。

4.器乐(含钢琴)表演

注重乐器演奏技巧与综合应用能力相结合,配合钢琴、合奏、舞台礼仪等课程全面发展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强调学练结合,注重舞台实践,以学院各乐团为基础,经常性组织开展师生曲目合奏活动,确保学生专业能力全面发展,历年高考专业合格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5.舞蹈表演(歌舞表演)专业

旨在面向高等艺术院校、表演艺术行业及群众文化团体,培养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融合舞蹈表演、声乐表演及戏剧(影视)表演能力和素养于一身的歌舞表演专业(音乐剧)人才,同时为升入高等艺术院校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6.戏剧表演(影视表演)专业

面向高等艺术院校和表演艺术及群众文化团体,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戏剧(影视)表演于一体的中等艺术人才,为社会及高等艺术院校输送适应社会需要,综合能力强的艺术人才。

7.绘画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美术绘画的创作与制作人员,以及美术类高等艺术院校的后备生。主要开设绘画艺术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组织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基本训练,使学生具备绘画创作的能力素养。毕业生主要升入美术类高等艺术院校,或面向社区群众团体、文化馆(站)等传媒单位,从事绘画创作与制作等工作。

8.戏曲表演专业

戏曲表演专业是学校历史最悠久、最富地域文化特色的专业,也是湖北省品牌专业。

本专业秉承戏曲艺术“身教言传”的优良传统,遵循人才培养规律,采取委托代培、定向培养方式,与文艺院团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形成了以剧目教学为中心的教学体系与教学模式,为湖北地区京剧、汉剧、楚剧、花鼓戏、南剧、黄梅戏等戏曲表演团体源源不断地输送了一大批优秀艺术骨干和地域非遗文化传承人,近几年先后为潜江、荆门、天门、洪湖、监利等县市定向开办花鼓戏班,教学成果丰硕,得到社会一致赞誉,是名符其实的湖北省戏曲人才的摇篮。

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习,热爱艺术,品行端正,愿意为继承和发展艺术事业而勤奋学习。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发育正常,具备所学专业较好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的各项要求。

3.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较好的艺术专业素质。

4.报考舞蹈表演(6年)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4周岁的小学毕业生。

5.报考器乐(含钢琴)表演(3年) .声乐表演(3年)、绘画(3年)、歌舞表演(3年)、影视表演(3年)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初中毕业生。

报名手续

1.六年制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报名时须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张1寸彩色登记照,开学须提交身份证、小学毕业证原件。

2.三年制音乐表演、绘画、影视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报名时须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初中毕业证、2张1寸彩色登记照,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单(中考总分必须达到300分以上方可报名) ,开学时须提交身份证、初中毕业证原件。

3.考试费: 200元

4、面向湖北省、河南省、广东省、浙江省,河北省、甘肃省招生,报名手续同上。

录取原则

1.各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省外及省内地、市、州的学生需提供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文化课成绩证明和本学年的操行评语作为参考,我校按不同类别

专业结合专业考试成绩,综合测评后录取。

3.各类专业均采取自主招生,省内直接报批,省外报批由当地主管部门批准。

4、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为试读期,在此期间,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合格者,-学期后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其试读资格,退回原籍。

特别说明

1.舞蹈表演的考生必须自带服饰及音乐伴奏,音乐表演的考生必须自带伴奏及乐器(钢琴除外)。

2.美术绘画专业的考生必须自带画具。

3.文化成绩参考小升初、中考成绩,合格标准以我校划线为准。

4.根据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对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与相应资助。

学费标准

各类专业每年学费均为5000元(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湖北省艺术学校简介

湖北艺术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名湖北省戏曲学校,1988年 更名湖北省艺术学校,先后被评为省级和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秉承“明德、精艺、尚美、拓新"的校训,建校以来,为社会输送了大批艺术人才。

先后培养了以吴珍艳、黄天、胡玉婷、何柳、彭一畅、黄琳、胡磊、卢慧等为代表的优秀舞蹈表演人才;以李琼、金波、陈笠笠、郭晓蕾、黄俊、秦德松等为代表的歌唱家;以朱世慧、李春芳、程彩萍、刘丹丽、万晓慧等为代表的戏曲表演艺术家;以李铁、徐帆、尹北琛等为代表的话剧、影视界表演人才。

办学方针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国内一流、中部领头”为办学目标,实施“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的办学方针。

注重艺术实践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创新,联合省内外70余家知名文化企事业单位,搭建全省艺术职业教育链和文化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平台。学校60年办学历史,深受荆楚文化滋养。近年来,我们不断挖掘地域文化资源,收集整理、加工创作了极富湖北特色剧目百余个,在全国各项艺术大赛中屡获大奖。

  • 学校名称:湖北省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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